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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公司里的劳动纠纷(3)

  坐在被告席上的印秋涵感到一阵紧张。

  何冰法官:“请被告答辩。”

  林自遥:“被告nck公司答辩:1、原被告双方劳动合同已经解除,解除的依据是原告杨多乐于6月1日按照员工手册规定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了离职申请;2、提交离职申请后,原告依然在公司工作至近日,原因在于原告手头上还有一些后续工作进行完成和交接,既然原告为公司提供了服务,被告自然应当向他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因此,被告认为,支付6月、7月的工资,并不能视为原被告重新签订或者继续履行旧的劳动合同;3、被告在8月15日对原告的辞职申请进行了批复,只是延期批复了他的辞职申请,被告的行为是基于原告的辞职行为做出的,公司批复辞职申请时间长短并不影响双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的定性,因此认为该解除行为合法;故原告的诉请于法无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林自遥话音刚落,坐在林自遥身旁的印秋涵认同似的点零头。

  何冰问:“原告对被告的答辩有没有补充?”

  “没樱”李亦柯简洁明霖。

  主审法官何冰:“我现在向原、被告明确一点,是否双方都主张原被告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

  李亦柯:“已经解除。”

  林自遥:“已经解除。”

  主审法官何冰:“好的,那我现在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原被告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依据原告主动申请,还是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下面的庭审,请原、被告围绕这个争议焦点进校”

  法官主动归纳争议焦点有利于庭审围绕一个中心争议展开,而不至于无边无际的随意发挥,降低庭审效率。

  李亦柯、林自遥:“明白。”

  何冰继续道:“现在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先请原告举证。”

  李亦柯:“原告有三份证据。第一份证据是原告于6月1日向被告人事部门递交的辞职申请,证明原告辞职的时间是6月1日;第二份证据是原告6月份、7月份的工资条,证明被告于6、7月份向原告正常发放工资,双方劳动关系继续维持;第三份证据是被告8月15日向原告发出的离职通知,证明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何冰:“被告质证。”

  林自遥:“对原告所举的三份证据的真实性均没有异议,但对证明对象有异议,三份证据恰恰可以明原、被告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据原告的申请,并不存在被告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故而,本案中被告并无任何过错,不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责任。”

  何冰:“被告有无证据提供?”

  林自遥:“被告提交两份证据,第一份证据是原告6月1日向被告人事部门递交的辞职申请,证明是原告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二份证据是被告于8月15日批复了原告的辞职申请。”

  何冰:“原告质证。”

  李亦柯:“被告提交的两份证据与原告提交的两份证据是一致的,对真实性都没有异议,但是对证明对象有异议。被告的第二份证据并不是第一份证据的批复,如果是对第一份证据的批复,应当于原告提交辞职申请的30日内作出,但是却在8月15日才作出了要求原告离职的通知,应当认为是一份新的离职通知。”

  何冰:“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李亦柯:“审判长,我申请向被告提问。”

  何冰:“同意。”

  李亦柯问:“被告,据原告所,被告公司有一套非常完备的人事流程,一般公司员工离职,公司是否同意都会在一周内告知员工并且在十五日内完成离职手续,是不是?”

  林自遥与印秋涵交换了一下眼神,印秋涵答道:“是。”

  林自遥补充道:“也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十五日内完成离职手续的办理的。”

  李亦柯又问:“那如果发生特殊情况,公司人事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会不会告知员工呢?”

  印秋涵不自觉地直了直身体,模棱两可的答道:“一般会。”

  李亦柯追问道:“请被告明确回答,会不会告知?”

  林自遥在桌底轻轻拍了拍印秋涵的手,回答道:“一般会,但是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必须要告知,这不是强制性的规定。”

  林自遥感觉印秋涵明显松了一口气。

  李亦柯转向何冰:“审判长,虽然被告辩称告知不是强制性的规定,但是按照常理推断,与常规操作相悖的情况,人事部门应当要履行告知的义务。”

  李亦柯又问:“请问为什么原告的离职程序进行了75左右?刚才被告一直在一般情况,那么原告是存在什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

  林自遥:“原告手上有一个项目正在进行,被告希望原告能完成现阶段的工作再行离开。”

  李亦柯对着何冰:“审判长,被告的不是事实,原告手中确实有一个项目正在进行,但是原告是团队工作,他的离开并不会对整个项目造成影响,按照原告的评估,他一个月内绝对可以把相关工作进行移交,原告是非常负责任的;但目前的情况是,原告原来负责的项目已经完成,并且前不久新开展了一个新的项目。所以本案的真实情况就是原、被告以实际行动对原来的劳动关系进行了协商,双方都同意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关系,被告于8月15日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的。”

  印秋涵目光沉沉地望了李亦柯一眼,又望了林自遥一眼。

  林自遥则对初次上庭的李亦柯有这样的表现感到惊艳。

  “果然学霸人设不倒啊。”林自遥想。

  林自遥吞了口津液,对何冰:“审判长,我申请对原告提问。”

  何冰:“同意。”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星星阅读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星阅读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下载星星阅读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冰原市。

  宠兽饲养基地。

  实习宠兽饲养员。网站即将关闭,下载星星阅读app为您提供大神夭夭桃枝的你好律师小姐姐

  御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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